(通讯员 杨洋)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通知精神,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十四五”期间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年)》(辽教〔2023〕17号)通知安排,学校将于2023年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为落实《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理学院2023年6月28日下午13点30分,在中和楼215召开了理学院审核评估文件自查自检工作布置会议,会议由赵龙副院长主持。
为了配合学校评估工作,理学院特成立了由王皓院长和刘景凡书记为组长的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会上赵龙副院长强调审核评估工作的重要性,详细分配落实了各系部的自检自查工作。理学院全体教师将在学院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到审核评估工作中去,为迎接省教育审查评估做好充足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