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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汇编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6-08  [来源]:    [浏览次数]: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汇编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理学院

 

 

 

 

 

一、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理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和质量总检查,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它能体现培养目标的要求,培养学生收集资料和综合应用所学知识、技能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对保证我院学生培养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化,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与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实行院统一组织领导与系组织管理相结合,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学院由院长或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各系主任(或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教学干事组成院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院毕业论文(设计)有关工作的布署、组织、协调、管理等。各系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落实。各系答辩委员会负责与答辩有关的各项工作。教师具体负责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第一条 院系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和规定,明确我院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目标。

2、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和教学基本要求,组织修订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课程教学大纲,拟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计划和实施措施。

3、制定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措施,对教师、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

4、审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

5、组织教学督导组对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进行督导和检查。分阶段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前期对开题的准备工作、开题条件进行检查。中期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存在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后期组织和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与评分工作,协调处理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有关问题。

6、成立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专业答辩小组人选资格,领导和检查答辩工作。

7、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复查成绩评定情况。

8、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9、汇编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集。

10、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上报书面材料。

第二条 答辩委员会工作职责

1、审批各专业答辩小组人员组成。

2、监控答辩程序。

3、审核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对于各答辩小组不符合要求的成绩,评定结果并提出修正意见。

4、向学校推荐优秀论文(设计),参加有关奖项评审工作。

5、对有异议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复核,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 答辩小组工作职责

1、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对于毕业论文(设计)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做出重做、延期答辩等处理意见。

2、审查教师毕业论文(设计)评语,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正意见。

3、制定答辩工作程序、方法,作答辩记录。

4、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方案设计、文字表达、格式、结论、创新性等进行评阅,并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写出有针对性的评语,给出总评成绩。

第四条 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指导教师必须由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由初级职称教师任指导教师时,应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共同指导。需要在工厂或校外其它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协助指导。为保证论文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每学年指导的学生一般不应超过6名。

2、教师要以身作则,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严肃、严密、严谨和勇于创新的科学作风。

3、无论指导论文数量多少,必须全程参加整个毕业论文(设计)的各个环节,实现各阶段的任务。主要环节包括:提供选题,确定学生名单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查阅资料和制定计划指导学生按时完成研究计划,接受院系中期检查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并仔细修改填写论文评阅表指导学生完成答辩等。

4、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具体包括:

1)负责指导学生选题、撰写任务书、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制定方案、进行实验、撰写论文、答辩等各项工作,负责学生的考勤。

2)定期检查学生论文进行情况,并指导学生解决理论和实践中的难点与关键问题。

3)在指导学生过程中,既要加强引导,又要严把质量关,锻炼学生独立思考与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4)审定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填写在校生的实习意见,如实给出实习和论文评语,并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第五条 选题要求

1、符合教学基本要求和专业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论文(设计)大纲的要求。

2、选题应反映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教学与工作室任务,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可以是教师科研题目的部分任务、企事业单位的委托课题等。

3选题要有新颖性,对于已经过时的、定论的问题不应当作为选题。鼓励创新性选题和学科交叉选题,鼓励系际之间、专业之间联合选题。

4、选题的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既能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内容,又能使学生通过一定的努力,并花费足够的时间才能完成。

5一人一题是选题的重要原则。需几名学生完成的课题,必须以每个学生的侧重点为其选题,明确规定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使每名学生都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论文题目要避免与往届的重复以及教师之间的重复。

第六条 选题工作流程

1、选题由指导教师在学生毕业学年上学期提出,由系组织讨论,经系主任签字,教学院长审批后向学生公布,可选题目的数量应适当多于学生人数。

2、各专业在学生毕业学年上学期第13~14周安排教师向学生介绍当前学术动态,开列论文题目,组织学生选题。系和学院可根据教师指导学生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并将选题情况汇编成表由系交到办公室。

3、学生在毕业学年上学期第15周确定论文选题,并围绕选题查找资料、进行必要的调查和研究。选题和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若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动时,须在毕业学年上学期期末由指导教师填写选题方向调整申请表,经学院审核批准后报院办公室备案。

4、选题工作于毕业学年上学期期末完成并落实到学生,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时间安排。

毕业实习

第七条 毕业实习环节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确定后,要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有计划地进行毕业实习。在毕业实习过程中认真撰写实习日志和实习记录,完成任务书要求的各项任务,并注意进行原始资料的积累和收集,为进行论文(设计)的撰写做好准备。

第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1、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由院组织实施,各系具体负责,一般在第10周,结合教学中期检查进行。

2、各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小组,小组一般由5人以上组成,组长必须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各检查小组应组织学生进行中期检查汇报,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汇报材料,结合汇报情况给出学生中期检查成绩。

3、中期检查工作要点

1)论文(设计)工作是否按开题时安排的进度进行。

2)已完成的研究内容是否合乎论文(设计)本身要求。

3)后期进度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4)教师对指导工作是否认真负责。

4、如学生首次中期检查报告未通过,需在一周内再进行一次。

5、中期检查完成后,各系应及时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工作情况总结,并将中期检查表报院办公室备案。学院将结合教学中期检查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抽查。

 

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与评阅

第九条 论文撰写

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不少于8000字,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标准,按照《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执行。

第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

1、指导教师评阅学生的论文(设计)时,应全面评价学生的论文质量,肯定成绩和优点,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评语要客观得当。

2、除指导教师评阅外,毕业论文(设计)还应由两名相关专家分别进行评阅,并根据相关评分标准给出评阅成绩,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人评语。

3、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内容包括:

1)是否独立、按时完成了规定任务。

2)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态度,遵守纪律情况。

3)是否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

4)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有无创造性或应用价值。

5)是否具有参加毕业答辩的资格。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第十一条 答辩资格审查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资格审查由指导老师和院办公室执行。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答辩资格,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1、毕业论文(设计)未达到规范化要求(包括格式、内容、篇幅、资料装订等)。

2、中期检查、毕业实习日志、毕业论文(设计)等资料不全者。

3、对指导教师通知的答疑,无故3次以上(含3次)不到或缺勤时间累计达三分之一以上者。

第十二条 答辩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后,以公开方式进行答辩。

2、答辩委员会由副教授(或博士)以上的教师组成(特殊情况下可由具有讲师职称的教师组成。当学生人数较多,答辩任务重时,可按学生论文(设计)内容类别组成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5位以上(含5位)的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负责组织答辩过程。另聘答辩小组秘书1~2名,负责现场答辩记录。

3、答辩前,答辩小组成员应根据指导教师、评阅人的意见和论文(设计)所涉及的内容,事先准备好一定数量的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问题,拟在答辩提问中选用。

4、答辩委员会监控答辩程序,审定答辩成绩。

5、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均需进行答辩方能取得成绩。

6、答辩委员会对毕业论文(设计)是否有抄袭和其它违规现象等有确认权。

第十三条 答辩程序

1、答辩开始,学生作1015分钟的论文自述报告,主要介绍论文选题的目的意义、研究方法、结果和结论。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答辩委员会成员对学生提出问题。对每位学生的提问数不得少于三个问题(不要集中在一个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提问内容应较好的结合课题,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与课题有关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2)论文研究中带普遍性的难点问题。

3)综合性基础知识。

4)非课题内容但课题涉及的专业知识。

5)根据需要提出某些考核学生在某方面能力、素质的即兴问题。

3、学生就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略作思考后当场回答,时间为58分钟。

4、学生答辩完毕,答辩教师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水平和答辩情况,对答辩者做出口头总结,实事求是地指出其不足与修改补充的意见。答辩小组做好记录。

5、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及时进行合议,根据学生的论文质量及答辩情况写出评语,依据评分标准给出成绩,及时填写副本中答辩记录、答辩小组意见和答辩委员意见。

第十四条 答辩的成绩评定

1、答辩过程中做好详细的答辩记录,及时评定学生答辩成绩。

2、答辩委员会对提出的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论文(设计),要进行确认或重新组织答辩,最终确定成绩,并向学生公示。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第十五条 评分办法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必须经过中期考核、评阅和答辩三个环节,学生最后成绩由以上三部分组成。中期考核成绩占20%,评阅成绩占30%,答辩成绩占50%。分项评定成绩时,按百分制记分。

2、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采用五级评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优秀的比例不超过15%。成绩优秀不超过15%,良好不超过30%,不及格不低于3%

第十六条 不及格论文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论文(设计)成绩记为不及格:

1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际时间少于规定时间的三分之二。

2、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规定任务。

3、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虚构、伪造数据和结果。

4、实验、设计、理论、计算有严重错误。

5、论文(设计)质量未达到基本要求。

6、答辩成绩或综合成绩低于60分。

符合以上1-5项,最终成绩被记为不及格的论文(设计),学生如对结果持有异议,可以填写申诉书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3名以上专家对论文(设计)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此裁定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十七条 院级评优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结束后,各系按比例向院推荐成绩优秀的学生参加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比,被评为院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由学院推荐参加学校的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资料管理

第十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结束后,指导教师要认真总结经验,写好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报告。

2、各系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总结,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填写好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汇总表,在论文成绩评定结束后一周内报院办公室。

第十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的资料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的资料由各系负责保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资料包括:

1、相关文件。

2、毕业论文(设计)1份,按规定格式撰写、排版、打印、装订以及电子文档(含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设计、设计图纸等)

3、毕业论文(设计)副本、中期检查表、答辩评价表等。

 

第二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或无毕业论文(设计)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二〇一一年四月起施行。


二、关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提高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特制此规定。

一、关于学生校内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1、学生在校内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2、学生在校内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必须按时进行校内毕业设计(论文)考勤,学生本人持学生证,于每周周一、周四上午9:0010:00到院团委办公室(中和楼215),认真填写《学生校内毕业设计(论文)考勤签到表》,进行考勤。

3、考勤成绩计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满分为20分。无故缺勤一次者扣5分,无故缺勤累计五次及以上者取消其毕业答辩资格。

二、关于学生赴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1、学生申请赴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2、学生申请赴校外毕业设计(论文),须经家长的同意,并出示安全责任担保书,原则上应主动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付。

3、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赴校外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专门培训,并在此期间做好跟踪指导,在学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对其进行评价和考核。

4、学生申请赴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审批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学生须到单位开具校外毕业设计(论文)证明,并到学院学生工作部领取《学生申请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审批表》。

2)、学生携带《单位证明》、《家长安全责任担保书》,到相关部门依次审批。

3)、学生将上述材料办理完成后,送交院学生工作部进行备案,并接受辅导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5、赴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每周周一须向院学生工作部专职辅导员汇报在岗情况,每周一、周四须向指导教师汇报设计(论文)情况(以短信或通话等形式均可)。

6、未遵守上述规定的学生,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无效。平时考勤成绩计入毕业设计总成绩,满分为20分。无故未向指导教师汇报一次者扣5分,无故未汇报累计五次及以上者取消其毕业答辩资格。


三、关于学生赴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一些企事业单位的软、硬件条件,实际工作环境及指导人员能够适合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选取及工作,学生赴企事业单位完成部分毕业设计(论文)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赴校外企事业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提高学生校外毕业设计质量,确保校外毕业设计期间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特制定办法。

一、学生申请进行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二、学生申请进行校外毕业设计(论文),须经家长的同意,并出示安全责任担保书,原则上应主动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付。

三、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专门培训,并在此期间做好跟踪指导,在学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对其进行评价和考核。

四、学生申请进行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审批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学生须到单位开具校外毕业设计(论文)证明,并到学院学生工作部领取《学生申请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审批表》。

2、学生携带《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单位证明、家长安全责任担保书,到相关部门依次审批。

3、学生将上述材料办理完成后,送交院学生工作部进行备案,并接受辅导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4、进行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每周周一须向院学生工作部专职辅导员报道在岗情况,每周五须向指导教师汇报设计(论文)情况(以短信或通话等形式均可)。

五、未遵守上述规定的学生,其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无效,没有按期汇报的学生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期间内应汇报的次数扣除相应成绩。

平时考勤成绩计入毕业设计总成绩,满分为20分,无故未汇报一次扣5分,无故为汇报累计五次及以上者取消其毕业答辩资格。

四、关于学生校内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校内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提高学生毕业设计质量,确保校内毕业设计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特制定办法。

一、学生应对校内毕业设计(论文)高度重视,经常向指导教师汇报情况,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独立完成工作。

二、学生在校内毕业设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三、学生在校内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校内设计(论文)考勤制度,学生本人持学生证,于每周周一、周四上午9:0010:00到中和楼215,认真填写《学生校内毕业设计(论文)考勤签到表》。

四、未遵守上述规定的学生,其校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无效,没有按期考勤的学生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期间内应考勤的次数扣除相应成绩。

平时考勤成绩计入毕业设计总成绩,满分为20分,无故缺勤一次扣5分,无故缺勤累计五次及以上者取消其毕业答辩资格。

五、附件

附件1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附件2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

附件3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模板

附件4 毕业设计(论文)附本填写说明

附件5 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分参考标准

附件6 理学院毕业生选题方向调整申请表

附件7 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申诉书

附件8 理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审指标

附件9 理学院本科毕业实习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10 学生校内毕业设计(论文)考勤签到表

附件11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生赴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附件12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生赴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附件13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校外协作指导教师登记表

附件14 取消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