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研究生工作 >> 培养工作 >> 正文

关于举行2018届研究生毕业典礼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6-11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举行2018届研究生毕业典礼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及全体2018届(暑期)毕业研究生:

    2018届(暑期)研究生毕业典礼定于2018628日在阜新和葫芦岛校区召开(同本科一起),阜新校区:时间为628日上午830分,地点为玉龙校区(北校区)体育场;葫芦岛校区:时间为时间为630日下午3点,地点为葫芦岛校区体育场,现将有关事宜及规定通知如下:

1、要求各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和班主任老师负责通知到所有暑期毕业研究生(含全日制博士、硕士,MBA、工程硕士)参加本次会议,并于26日前将参加典礼的人员名单报到研究生工作部(葫芦岛研究生综合办);

2、毕业生需穿学位服参加毕业典礼大会,毕业生直接到所在的二级学院领取学位服,导师服统一到研究生院领取。

3、参加典礼的学生提前1小时开始入场,典礼前半小时入场完毕,参加典礼的研究生请到指定位置入座(体育场中部位置)。

  4、毕业研究生在毕业典礼后带《离校通知单》到研究生院(葫芦岛研究生综合办)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业报到证》(已签就业协议的学生)。

 5、领取各种证书后,到学生宿舍办理退寝相关手续后离校,73日下午5点前必须离校,届时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清理寝室。

  6、欠缴学费的毕业生请于615日之前将学费存入卡中,由财务处统一收取。

  7、未尽事宜,请见后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