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辽宁省重点研发计划
指导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辽宁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18) 25号)要求,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发展,支撑“一带五基地”建设和“五大区域”战略实施,充分吸引和调动社会资源支持辽宁装备制造、冶金、石化、建材、纺织、轻工、医药、电子信息、农业、社会发展等重点产业科技创新项目,实施辽宁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以下简称指导计划)。现将2018年项目申报立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项目研发方向重点围绕《辽宁省“一带五基地”建设框架方案》中明确的产业链、创新链,符合《辽宁省工业八大门类产业科技攻关重点方向》(辽政办发(2016) 136号)、农业、社会发展等重点领域及各市产业发展重点,优先支持省级以上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中对产业发展起牵动性作用的重大项目。
(二)项目须面向省内重点产业和领域开展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鼓励与省内相关企业开展合作,项目研发经费一般不低于50万元。重大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一般不少于5万元。项目经费自筹解决,并签署资金配置承诺。项目组原则上应与省内相关企事业单位签订科研合作合同。项目研发周期一般为2年。
(三)项目申报人应具有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学风严谨,没有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
(四)项目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辽宁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kjjh.lninfo.gov.cn),申请人使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单位二级用户账号进行申报并保存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应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作为判断其资格和水平的主要依据。暂不接受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机密的项目申报。
(五)请各相关单位按申报条件组织推荐(不限项)。科学技术研究院对申请人资格及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个人答辩、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二、材料报送及其他
1、自行输出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
2、《2018年度辽宁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一式一份。
3、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4、报送地址:中华路校园建业楼212室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阜新校区:刘文进,65167 0418-5110323;
葫芦岛校区:王伟,64752。
6、电子版发送至E-mail:kyc3350142@163.com
附件: 1.2018年辽宁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辽宁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 2018年度辽宁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5月28日